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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遭性侵還被控妨害家庭 女受2度傷害 檢方還清白
  • 記者(蘇守華/桃園報導) 中國時報

    曾在中華航空地勤擔任維修領班的徐姓男子,被控闖民宅性侵女同事,徐妻為護夫控告被害人妨害家庭,並說她老早就與徐有染,桃園地檢署檢察官查証徐妻所提都屬傳聞証據,昨天予以不起訴處分。

    已有家室的62歲徐姓 子,民國九十四年十一月在中華航空任職地勤維修領班時,因追求女同事未果,竟攜帶水果刀、相機、膠帶、助興用「跳蛋」等物品侵入被害人家中,幸及時脫逃後控告徐某性侵。

    性侵案審理期間,徐某的妻子為了護夫,認為被害人早就與其夫有染提出妨害家庭告訴,使被害人從性侵被害人變成妨害家庭被告,徐妻並提出很多同都知道她與先生偷情的事。

    檢察官調查發現,徐妻所謂的証據,都只是傳聞証據,並無具體實証,檢方傳訊其他同事也都說是輾轉聽說的;另方面,被害人在檢察官問訊時也再三喊冤說,遭徐性侵後,徐還到處宣揚他們是男女朋友關係,使她心靈再遭傷害。

    目前徐姓男子已經桃園地方法院認定構成性侵罪,判處有期徒刑3年4月,檢察官查証認定被害人並無妨害家庭証據,昨天予以不起訴處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