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聯合報╱本報訊】 2008.07.24
汐止市簡姓男子不滿欠債遭索討,糾眾押出討債的王姓男子凌虐。他們用刀子一刀刀地劃割王的手腳,朝王放鞭炮、用仙女棒燙頭髮,直至王疼得昏倒才罷手。
士林地方法院依妨害自由罪判處簡男有期徒刑1年4月。
簡男(26歲)向周姓男子借30萬元未還,周請黃姓及王姓友人幫忙催討。王、黃找到簡男後,要求簽立本票擔保,簡因此心生不滿。
前年1月31日凌晨2時許,簡男約十多名友人到汐止市一家網咖店,持滅火器朝當時正在打電玩的王後腦砸去,圍毆打後將他拉到店外繼續打,隨即強押上汽車後車廂,載到五指山上凌虐。